“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 罗 13: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 罗 13:10

如果我们真的彼此相爱,我们可以忘记其他所有的诫命。因为,爱的确完全了律法。

爱是一个道德原则。一个涵盖了世界上所有道德活动的原则。还有一些其他的道德原则,例如要圣洁,行公义,勿伤害,等等。这些原则适用于所有的时间和地点。我们绝不能说,“不,在这里我不需要去爱”或“在那里我不需要行公义。”道德原则适用于所有情况。

我们爱一个人时,就不需要被提醒不要偷他们的东西,或对他们撒谎,或欺骗他们。这样的提醒对爱别人的人来说几乎是无礼的。保罗说,“爱是不加害与人的”。但不加害,或仅仅遵守律法,是不够的。只有基督为我们献上生命时所显明的完全的爱,才充份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基督除去了违犯律法的诅咒,赐给我们永生。

像耶稣那样去爱,意味着我们将神自我牺牲的爱融入我们的心中。在基督里,神不仅向我们示范了对律法的完全顺服,也示范了完全的爱。
 而只有基督彻底活出了这种完全的爱。生活在这个悖逆世界上的我们,仍然在利己和损人的欲望中挣扎。由于我们依然活在这种张力中,我们便仍然需要律法。

【节制】
在言语上节制,不会造成纷争;
在工作上节制,不会伤害身体;
在金钱上节制,不会债台高筑;
在情感上节制,不会情感冲动;
在情绪上节制,不会情绪失控;
在思想上节制,不会挂虑重重;
在饮食上节制,不会吃出病來;
在欲望上节制,不会放纵情欲。

管大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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