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课 — 信 心 与 行 为

在前三课题里, 我们认识到 神伟大的爱, 他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人的束缚, 在西乃山上给他们诫命; 为了我们的罪忍心让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并且给了我们现能够藉着生活的新约圣经. 现在让我们学习人对 神应尽的责任. 

当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时, 新约便有效了. 在耶稣死後复活升天後的五旬节那日, 彼得向一群犹太人传第一个福音, 他那时推责他们残杀 神的儿子, 圣经说: 「众人听见这话, 觉得扎心, 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 兄弟们, 我们当怎样行? 彼得说, 你们各人要悔改, 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 叫你们的罪得赦, 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圣经上还记载当时有三千人因为听了彼得的话而归向主 (使徒行传二章, 41节和47节). 

主耶稣在世传道, 有犹太相信他,但他们的反应是不相同. 「虽然如此, 官长中切有好些信他的, 只因法利赛人的缘故, 就不承认, 恐怕被赶出会堂, 这是因为他们爱人的荣耀, 过於爱 神的荣耀.」(约翰福音十二章42和43节). 这些例子可以被指出新约计划中信心和服从的关系, 这便是本课的圣旨. 

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二章8节说: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着信 …] 这个事实虽然得到很多接受, 但好多切把它误解了. 在希伯来书十一章6节, 我们读到 」人非有信, 就不能得 神的喜悦, 因为到 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 神, 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 在使徒行传十六章31节, 保罗对腓立比一个卒说: 「当信主耶稣, 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耶稣在马可福音十六章16节说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 …」. 

这许多的经文清楚地表明信心的重要性. 没有信心, 我们对於这个将要灭亡的世界便没有希望. 少数人可能会认为信靠那些邪恶, 不承认耶稣统治者和那三千人在五旬节日信服福音者的信心会同样得到 神的接纳. 然而圣经教导我们说, 我们的信心是否得到 神的接纳要视我们的信心处於什么状态. 

信 心 的 状 态 

圣经说 : 信心有两种, 有一种信心可使我们得救, 另一种信心会得到咒诅而不是祝福. 这两种信心便是死信心和活的信心. 

死的信心 – 在雅各书二章17节圣经说: 「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正如一个人的身体可以在死的状态和活状态的生存, 信心也可说是死的或活的. 活的信心正如活的身体是由行动表现出来, 死的信心正如死的身体, 是没有行动的. 死的信心只有相信而不服从耶稣的诫命. 圣经说甚至那些魔鬼也有这种信心. 但这种信心是不能得到拯救的. 雅各书二章19节的作者咒诅那些用假的教义来教人相信能的到救恩的说 : 「你信 神只有一位, 你信的不错, 魔鬼也信, 却是战惊」. 在雅各书二章24至26节也明显地指出, 除非我们的信心是加上了行为, 否则 神是不悦纳的. 在雅各书二章最後一节他统括说 :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 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雅各说, 正如一个没有灵魂的死身体是无用的, 所以没有顺从耶稣的法律的死信心也是无用的. 

我们或许相信耶稣, 甚至称自己是一个基督徒, 但是, 除非我们顺从主所教导的, 否则, 我们的信心是死的, 而且永远是一个失丧的人. 

活的信心 – 圣经上对一个不能得救的死的信心和一个得 神喜悦的有行为的信心, 有着一个强烈的对照. 圣经上没有一个例子说明一个死的信心能够得到拯救. 保罗在加拉太书五章6节说得很清楚, 关於蒙 神悦钠的信心:「… 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 才有功效」. 圣经说得很清楚, 只有那些人有了信心, 再加上服从 神的命令才可以得救. 雅各在雅各书二章18节说 :「… 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 我便藉着我的行为, 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 

关於信心这个问题在希伯来书十一章很详细的记载(这书常被称旧约时期的名人录). 在这一章, 作者记载了许多人因为他们的信心而得拯救. 他们的信心包括了他们对 神的顺服, 他所提及的一些信心人物如下 : 

亚伯 – 因为他的信心他献给 神一个美好的祭. (第4节) 

挪亚 – 因为他信心他遵照 神的吩咐做了方舟. (第7节) 

亚伯拉罕 – 因为他的信心,他离开家庭, 献上他的儿子. (8节和17节) 

如果有时间请研读雅各书第二章和希伯来书第十一章. 

从以上的经文可以知道我们是因信得救, 但事实上我们不能单靠信心便可得救. 这样的教义不单没有提及浸理, 而且也没有提及悔改和爱心. 有许多经文提及我们是因信得救, 最重要的也是我们要记着的就是我们在什么时候因信而得救, 这个答案在下面1节已明显地说出 – 当我们的信心有顺从的行为表现时, 我们便可得救. 「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你信 神只有一位, 你信的不错, 魔鬼也信, 却是战兢」(雅各书二章17和19节) 

圣经常常责备那些按人为信条教导人只要心里相信耶稣便可得救的人. 圣经很清楚地说明: 「人称义是因着行为, 不是单因着信.」(雅各书二章24节) 

信 心 和 行 为 的 关 系 

正如信心有很多种, 行为也有很多种. 圣经最少列出四种不同的行为, 其中三种是无价值, 不能得到拯救, 但是第四种行为是非常重要的. 下列便是这四种行为: 

(一) 肉体上的行为 – 这些是不道德的行为, 例如奸淫, 谋杀和酗酒. 加拉太书五章19至21节便有很详细的叙述. 

(二) 自己的行为 – 这些便是那些人想用自己的能力而不靠 神来期望得到拯救的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拜偶像和其他不符合 神旨意的宗教行为. (使徒行传七章41节; 提摩太书一章9节) 

(三) 摩西律法的行为 – 在第三课我们已读到旧约时代摩西的律法在耶稣死时已完结, 所以今日我们不是受摩西律法管束. 保罗说: 「… 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加拉太书二章16节). 

(四) 顺从的行为 – 这些是遵守耶稣的话语的行为, 没有这些行为我们不能 「进入天国」 (马太福音七章21节, 提多书一章16节, 帖撒罗尼迦後书一章7至9节). 

这里解释了保罗在以弗所书二章9节所说的, 我们不是靠行为得救, 和雅各在雅各书二章24节所说的我们是行为称义. 因为保罗是说到我们自己的行为 (第8节) 而雅各所说的是顺服的行为 (雅各书二章14至21节). 这不是说我们因此便可得救. 挪亚不是因为建了方舟而得救, 约书亚不是因为环绕耶里哥城行了七次而得到那城, 以色列人不是因为他们由埃及去到迦南地而得到它. 这些事迹, 正如救恩一样, 是 神赐给人的礼物, 人要有顺服的行为才可以得到它. 所以, 信心没有顺服的行为是无价值的. 其他参考可看路加福音六章46至49节, 罗马书十六章26节, 彼得前书四章17和18节, 腓立比书二章12节和约翰福音一章12节. 

不 服 从 的 方 法 

你或者会问为什么我们要在这整整一课内说明信心和顺服的关系, 理由就是因为许多人在不知不觉间违背了 神的话语, 圣经说我们可能在下列三种情形下不顺服 神 : 

做那些 神吩咐我们不可做的事 – 我们如果做 神所责备的事便是不顺从 神, 亚当和夏娃就是因为吃了禁果而触犯了 神 (创世记二章17节). 今日的新约时代的诫命也是一样. 保罗说出「肉体的行为」之後说:「… 行这样事的人能承受 神的国.」(加拉太书五章19至21节) 

不做 神所命令的事 – 雅各说:「人若知道行善, 切不去行, 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书四章17节). 虽然有时我们觉得 神的命令是无用和不必要的, 我们也要遵守, 这样才能得救. 圣经说, 神所想的是与人不同 (以赛亚书五十五章8,9节). 有许多人以为不重要的命令而弃绝的, 对 神来说是很重要的. 如果不是重要的话, 神不会给他们. 

圣经上所说的患麻疯病的乃缦便是这一类不顺服 神的好例子 (列王记下五章1至14节). 当初 神命令他到约但河洗七次来医治他的麻疯病时, 他脑怒地拒绝了 神并且说 神的命令是无理由的, 但是侥幸地, 乃缦及时悔改, 立即听从 神的吩咐, 於是他麻疯病得到痊愈. 「这世界的智慧, 在 神看来是愚拙」 (哥林多前书三章19节). 历史上常记载, 世世代代的人不理会耶稣的使命, 甚至有些教会的领袖或一些宗教团体行一些他们认为是对的事, 这在 神面前是不对的. 

3. 去做那些没有得到 神准许的事 – 第三种不顺从 神的行为, 便是夺取了 神的权力, 怎样夺取了 神的权力呢? 第一就是把人为的使命代替了 神的使命, 第二就是在圣经上加上一些诫命. 耶稣在马太福音十五章9节责备这些行为说: 「他们将人的吩咐作道理教导人, 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许多世代的人以为随便加一些 神没有特别 [咒诅]的东西在 神的话语和崇拜上是可以的, 但是这样的行为常常受到 神的咒诅. 主前1500年摩西记着说: 「所吩咐你们的话, 你们不可以加添, 也不可删减, 好叫你们遵守我所吩咐的, 就是耶和华, 你们 神的命令.」 (申命记四章2节). 在新约圣经里耶稣的使徒约翰说: 「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甚么, 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 这书上的预言, 若有人删去甚么, 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启示录廿二章18,19节). 

让我们常常有勇气把人为的诫命放下, 紧记要遵守在新约圣经里的权柄.所吩咐的教训, 唯有在新约内才是信仰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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